2014年下半年陕西西安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11月13日起

发表于 : 2014-11-14 分类 : 会计实务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六节 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
  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也就是对违法者的制裁。
  《会计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形式分为: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一)行政责任
  《会计法》规定的行政责任有两种形式,即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1.行政处罚
  是指特定的行政主体基于一般行政管理职权,对其认为违反行政法上的强制性义务、违反行政管理程序的行政管理相对人所实施的一种行政制裁措施。
  (1)行政处罚形式: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此外还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形式(如责令限期改正、通报)。
  【注意】《会计法》中涉及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责令限期改正、通报、罚款和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4)当事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或者是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或者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5)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有关权利;当事人有权陈述和申辩。
  (6)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会计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形式是( )。
  A.通报
  B.罚款
  C.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D.暂停营业
  【答案】D
  【解析】《会计法》中涉及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通报、罚款、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责令限期改正。
  【例题·单选题】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对违反会计法的行为的,财政部门可以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该财政部门是指( )。
  A.乡(镇)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C.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D.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答案】B
  【解析】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2.行政处分
  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所应承担的一种行政法律责任,是行政机关对国家工作人员故意或者过失侵犯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所实施的法律制裁。
  (二)刑事责任——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1.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的区别:
  (1)追究的违法行为不同
  (2)追究责任的机关不同
  (3)承担的法律后果不同
  2.刑罚类型:主刑、附加刑
  (1)主刑
  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对犯罪分子只能判处一种主刑。
  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2)附加刑
  附加刑是既可独立适用又可以附加适用的刑罚方法。
  附加刑分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对犯罪的外国人,也可以独立或附加适用驱除出境。
  (3)除了上述刑罚措施外,还可以判处赔偿经济损失;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根据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其悔过、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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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违反会计法律制度规定的法律责任
  (一)违法行为
  1.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行为。——账簿
  2.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账簿
  3.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凭证
  4.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凭证
  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处理方法
  6.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行为。——报表
  7.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行为。——记账文字和货币
  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行为。——档案
  9.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行为。
  10.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会计法》规定的行为。
  【注意】不包括违反“税法”的行为。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违反《会计法》规定的有( )。
  A.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的行为
  B.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
  C.未在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行为
  D.未按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行为
  【答案】ABD
  【解析】选项C是违反《税法》的行为,而不是违反《会计法》的行为。
  (二)法律责任
  1.责令限期改正。
  2.罚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根据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在责令限期改正的同时,有权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3.行政处分。
  4.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5.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
  【例题·单选题】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对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单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 )。
  A.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B.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C.4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D.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答案】B
  【解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根据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在责令限期改正的同时,有权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例题·多选题】某企业将出售废料的收入1万元不纳入企业统一的会计核算,而另设会计账簿进行核算,以解决行政管理部门的福利问题。则该企业及相关人员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 )。
  A.通报批评
  B.责令其限期改正
  C.对该企业并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D.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答案】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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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规定,对犯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行政责任
  情节轻微,危害性不大,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的补救措施
  (1)恢复其名誉。
  (2)恢复原有职位、级别。
  【注意1】陷阱:恢复从业资格,恢复职称
  【注意2】前提条件:征得会计人员同意
  【例题·多选题】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应采取的补救措施通常有( )。
  A.要求打击报复者赔礼道歉
  B.赔偿精神损失费
  C.官复原职
  D.给予经济补偿
  【答案】AC
  【解析】对受打击报复会计人员,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
  【例题·判断题】会计人员受到打击报复,被开除的,应当直接恢复其工作。( )
  【答案】×
  【解析】需要征得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的同意,才可以恢复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