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新版考试大纲考点: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

发表于 : 2014-11-07 分类 : 会计实务
  会计从业资格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
  会计从业资格是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证明文件。凡是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人员,以及外籍人员在中国内地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2.出纳;
  3.稽核;
  4.资本、基金核算;
  5.收入、吏出、债权债务核算;
  6.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
  7.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
  8.总账;
  9.财务会计报告编制;
  10.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各单位不得任用或聘用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不得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评审、会计专业职务的聘任,不得申请取得会计人员荣誉证书。
  (二)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
  1.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实行考试制度
  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实行考试制度,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并公布。
  会计从业资格不实行全国统一考试。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铁道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按照规定的管理范围负责组织实施。
  2.会计从业资格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
  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浩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会计从业资格部分考试科目免试条件
  申请人符合基本报名条件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
  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等。
  4.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考试合格者,向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和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铁道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申请取得会计证。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