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会计基础知识重点:第五章知识点

发表于 : 2014-11-01 分类 : 会计实务
  第四章 会计凭证
 
  本章主要知识点:
  一、会计凭证的含义和作用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或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也是登记账簿的依据。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的起点和基本环节,也是登记账簿的前提和依据。
  只有经过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才能作为登记账簿的依据。
  会计凭证的三个作用。
  二、会计凭证的种类
  会计凭证按其用途和填制程序的不同可以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两类。
  三、原始凭证的种类
  通常按其来源、用途、填制手续和格式加以分类。
  (一) 按来源分类
  分为: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两种。
  注意:凡是不能用来证明经济业务实际上发生或完成的文件和单据,例如购货合同、材料请购单,都不属于原始凭证。
  (二)按用途分类
  分为:通知凭证、执行凭证和计算凭证。
  (三)按填制手续及内容分类
  分为:一次凭证、累计凭证和汇总凭证。
  (四)按格式分类
  按其格式不同,原始凭证可以分为:通用原始凭证和专用原始凭证两种。
  四、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
  主要有七项基本内容。
  五、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
  掌握原始凭证数字及文字填写应注意的七个问题。
  单位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附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其他指定的人员签名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从外部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盖章。
  六、原始凭证的审核
  审核原始凭证的内容包括哪六项。
  注意: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七、原始凭证错误的更正
  1.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
  2.原始凭证记载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3.原始凭证金额出现错误的,不得更正,只能由原始凭证出具单位重开。
  八、记账凭证的种类
  (一)按经济业务内容分类
  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
  特别注意:为避免凭证重复,对于两类货币资金之间的划转业务(如将现金送存银行,或从银行提取现金)一般只编制付款凭证,不编制收款凭证。
  (二)按用途分类
  分为:分录凭证、汇总凭证和联合凭证。
  (三)按填制方法分类
  分为:复式凭证和单式凭证。
  九、记账凭证的基本内容
  注意与原始凭证的区别。
  十、记账凭证的填制要求
  应当指出的是,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之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一笔经济业务,需要编制多张记账凭证时,应按顺序采用“带分数编号法”。
  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之间的划转业务,按规定只填制付款凭证,以免重复记账。在同一项经济业务中,如果既有现金或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又有转账业务时,应相应地填制收(或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
  填制记账凭证可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在两种情况下,金额可用红色墨水填写。
  十一、记账凭证的审核
  十二、记账凭证填制与审核示例
  十三、会计凭证的保管
  原始凭证遗失如何处理。
  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使用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制。
  每年装订成册的会计凭证,在年度终了时可暂由单位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后应当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